【本文来自《“这一扶,扶出个22万索赔”,大家怎么看?》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最重要的是左拐应当大拐弯,她是小拐弯,越过了道路中心线,导致阻挡了对方路线。
背街小巷,往往确实没有交通标识,人们也缺乏足够的规范意识——如果严格意义讲,电瓶车确实负有次要责任。不过我们要问:设白车之后,跟行的是一辆机动车左转,则此骑自行车者能否有采取避让的可能性?
答:大概率无。因为画面中的她根本没有骑踩自行车脚踏的动作,她事实上脚停在脚踏上正实施下坡滑行,看上去打算直线滑过路口而非右拐——如果右拐,在滑行过程中必须握刹减速,否则就是特技的漂移右拐动作了。当发现白车行驶过后,还有后车时,她未骑踩脚踏的自行车却无法刹停——而采取将车龙头向左偏的做法,于是在下坡惯性的作用下,车体失衡倾斜,而后摔倒。
在现场的实际情况是,白车左拐后的后车是一辆电瓶车,确实没有作大拐弯的左拐。而如果电瓶车实施大拐弯,则骑自行车的下坡滑行轨迹亦将与电瓶车的大拐弯轨迹形成直角相切,那倒可能是双方都摔倒的局面。
那么严格意义讲,当骑行面向的车辆正在进行左拐弯时,准备直线穿行路口的车辆应当停车等候。打算右拐的下坡车辆则不能滑行,应当立即减速,以便在直角处安全右拐。
镜头的直线上,居然有一个下坡,很多人没发现吧。

